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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莅临山一(金沙)所 指导律所管理会议
发布时间:2024-04-16 17:51:39浏览量:344

2024年4月14日上午11点,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李良国主任等四位律所合伙人、1位执业律师莅临山一(金沙)所,就山一(金沙)律师事务所制度管理管理存在的问题、蒋鹏律师执业中投诉问题、山一(金沙)所是否留存问题展开会议讨论。山一(金沙)所王刚主任、杨世卫副主任、李关明书记,其余4位执业律师、实习律师、行政人员到会参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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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山一律所的李良国主任就山一(金沙)所存续问题提出:“一、山一(金沙)所如不继续保留,需严格按照清算流程对所内的税务进行审计;二、个人执业律师必须做到档案清、税费清、财务清”。紧接着王刚主任就山一所面临投诉问题作出整体报告。

王刚主任报告,自2023年以来,山一(金沙)所大约涉及20件案件问题,其均来源于蒋鹏律师。其中涉及刑事投诉1件、其余民事投诉有两件投诉到毕节市律协、金沙县司法局。已投诉的1件民事案件已经与当事人和解签订协议,经司法确认而解决,剩余民事案件投诉尚未彻底解决。对此王刚主任也提出了变更山一(金沙)所法定代表人及转所的个人意愿。

针对山一(金沙)所的投诉案件,杨世卫副主任也提出了山一(金沙)所存在的制度管理松懈问题,同时对投诉案件提出观点,确实由于所管理松懈而造成的投诉,山一(金沙)所应承担其责任;但如是律师个人的执业品德引起的投诉问题,应当律师个人承担其责任。并提出对于所已存在问题,山一(金沙)所应当面对问题,按实解决问题。

其次,就山一(金沙)所存在的投诉问题,山一所李良国主任等4位合伙人均提出,山一(金沙)所确实存在管理问题,因此提出律所的管理中应当首先遵循规矩,其次律所管理中内控需做到“执业律师应诚信执业、敬业”;同时对青年律师提出高效、规范、敬业、守信的执业指导要求。

最后,关于山一(金沙)所是否继续存续问题,杨世卫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李关明均提出了继续留存的意愿,山一所也表示了希望山一(金沙)所继续留存,会大力支持山一(金沙)所将来的制度改革、发展。同时决定了自2024年4月14日起,山一(金沙)所先由杨世卫副主任管理,李关明书记协助。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4月16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穆通琴)